2015臺東普悠瑪200/113/51.5/KM鐵人三項賽
on 週四, 15 一月 2015.
Posted in 賽事介紹
一、 |
指導單位: |
教育部體育署、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臺東縣議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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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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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協辦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臺東縣教育處、臺東縣文化暨觀光處、臺東縣農業處、臺東縣警察局、臺東縣衛生局、臺東縣環境保護局、臺東縣消防局、臺東縣體育場、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臺東縣體育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臺灣省臺東縣支會水上救難服務隊、臺東市公所、卑南鄉公所、東河鄉公所、成功鎮公所、台東峇里商旅酒店、台東糖廠、私立公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一家餐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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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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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網路線上報名: (http://bao-mi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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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繳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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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 超商 ibon 繳費流程(須自付兩萬元以下每筆20元手續費) |
線上報名網站登錄,完成報名後,取得1個i-bon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 → 憑此代碼72小時內至全省7 -ELEVEn 超商門市 → ibon 機器螢幕點選『繳費』 → 選擇『虛擬帳號』 → 輸入廠商碼『EB』 → 輸入您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AA000000123456』(共計14碼) → 輸入您的『聯絡電話』(即網站報名所留的手機號碼) → 選取及確認您的『繳費項目及資訊』 → 『確認,列印繳費單』 → 三小時內持繳費單至櫃檯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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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無電腦網路者可與本協會聯絡處理報名資料。 聯絡電話 : 089-224799 楊小姐 fax 089-228358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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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繳完費後可立即至原報名網站查詢繳費狀態。 |
4. |
有關網路報名、繳費有問題時,請連絡伊貝特資訊。 TEL:02-2951-6969 (週一~週五10:00~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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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會網站會不定時公告已報名選手資料,請隨時留意報名資訊 (如資料有誤請來電089-224799楊小姐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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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8:00 |
2. |
不接受比賽當日現場報名,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費用繳交不足或資料不全者以退件處理。因退件或無掛號而逾時或遺失者,請自行負責。 |
3. |
請評估自身參賽實力,一經完成報名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 |
4. |
報名費繳交不足,資料不全或額滿後報名者,以退件處理,退件所衍生之費用將由報名者 自行負擔並從報名費中扣除。 |
5. |
T恤尺寸在報名表中未填者,一律發給L尺寸 (SIZE共分:S、M、L、XL、2L、3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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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辦理退賽:已完成報名手續,請於03月06日(五)前申請退賽,酌收報名費10%工本費,3月7日~4月17日後酌收報名費25%工本費,4月18日以後因選手競賽用品已裝箱完畢並一切競賽程序已就緒,任何理由恕不退費,同時參賽資格不得轉讓或延期,請選手注意! |
(四) |
退費日期:退賽、退費統一於4月23日辦理轉帳匯款。(請同意以上規範再行報名)。 |
(五) |
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附家長同意書。 (家長同意書請點此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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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賽事選手村: |
設於「台東峇里商旅酒店」,住宿費用請參閱報名網站住宿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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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選手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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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選手報到 : 請持【報到通知單】在台東峇里商旅酒店-2F會議中心(台東市鄭州街11號 089-351506)辦理報到及領取晶片,不便報到者請他人代理報到,競賽當天請於賽前前辦理現場報到及領取晶片。 |
(二) |
報到時間: 200KM/113KM於2015年5月1日(五)下午15:00至20:30 51.5KM於2015年5月2日(六)下午11:00至17:00 |
(三) |
晶片計時:本次競賽採用計時晶片,請選手於競賽出發前將晶片繫好於腳踝上。 ※晶片請勿遺失賽後憑晶片退回押金500元,晶片遺失或未繳回應賠償500元。 |
(四) |
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參賽者,可憑本會報到單,於賽後一星期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10:00~18:00) 至本會領取參賽物品,逾期視同放棄。 |
(五) |
消費券請於2015/5/2~3日比賽會場特約攤販消費,逾期無效且無法退費或抵用其他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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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頒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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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13KM選手頒獎典禮5月2日(六) 18:00於一家餐廳舉行(憑券入場) |
(二) |
200KM選手頒獎典禮5月3日(日) 12:30於一家餐廳舉行(憑券入場) |
(三) |
51.5KM選手頒獎典禮5月3日(日) 10:30於森林公園會場舉行。 |
(四) |
眷屬親友加購頒獎餐券請於報名時勾選數量並繳費,13歲以上500元/張、12歲(國小)以下半票券250/張、5歲以下免費。 |
(五) |
為確保用餐品質,本會保留出售餐券與否之權利。(餐廳地址:台東市更生路321號) |
(六) |
若無法親自領獎請委託他人代領,如需要郵寄請自付運費及自擔運送損壞責任。 |
(七) |
選手之獎金一律於賽後一星期後匯款至選手指定帳戶,領據上請務必清楚填寫匯款帳號。(請得獎選手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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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注意事項:(請選手務必詳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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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賽程按照游泳、自由車、路跑之順序進行。 |
(二) |
參加比賽選手泳帽由大會提供指定使用之外,其餘裝備 (泳裝、泳鏡、自由車、安全帽、 路跑服裝等) 應由選手自行準備,始可參賽。 |
(三) |
嚴禁參賽眷屬、親友開車或騎車領騎或尾隨,嚴重違規者取消參賽者資格。 |
(四) |
其餘競賽規則(程)及說明,敬請詳閱報到時分發之大會手冊,或上本會網站查詢。 |
(五) |
不同區段有不同的時間限制,為了儘量避免競賽中後續無力無法在時間內完成,強烈建議參賽者應具備有公開水域長泳、長騎、長跑之體能以及連續快速轉換之技巧。 |
(六) |
為防患未然,比賽當日選手若查覺自己身體不適,請勿勉強參加,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之體能狀況,中止其繼續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否則一切自行負責。 |
(七) |
下坡路段、轉彎角及危險地段嚴禁超車避免發生危險,違者加罰時間3分鐘。 |
(八) |
轉換區、補給站、通過小鎮街道、狹窄處、折返點等容易發生危險,為確保安全起見選手應自行減速。 |
(九) |
賽前如遇颱風、全國宣佈法定流行疫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主辦單位為考量選手及參與者安全,有權宣佈取消、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相關比賽變更通知請密切注意。若取消比賽,扣除已發生之支出及郵費後餘額退回。 |
(十) |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被代跑者姓名。 |
(十一) |
自行車及路跑項目嚴禁裸露上半身參賽,違者罰秒3分鐘,行為嚴重者取消參賽資格。 |
(十二) |
比賽日大會已辦理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選手請自行辦理加保個人意外險。 |
(十三) |
請選手攜帶身分證明及健保IC卡。 |
(四) |
五月份台東地區平均溫度24.1°C,最高溫度28.7°C,最低溫度21.2 °C,相對濕度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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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特別叮嚀:(請選手務必詳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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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大會選手有義務賽前瞭解路線、路況及相關規定,如因個人過失造成他人傷亡或損害時,需負法律責任與賠償責任,請參加選手注意! |
(二) |
參加人員需保證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心臟病、血管、糖尿病、氣喘等慢性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
(三) |
本會對於在比賽中發生的傷病只進行應急處理。對於被盜或與比賽無關之事故不負任何責任,請特別注意。 |
(四) |
賽前如有飲酒或服用藥物嚴禁下場參賽。 |
(五) |
賽程中如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停止任何活動並於陰涼處休息,聯絡大會人員救助或請他人、選手支援協助,請愛惜自我生命切勿勉強危害身體。 |
(六) |
請欲參加之選手務必同意以上簡章所有內容,衡量自我健康狀況再行報名,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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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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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程序─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於成績公布10分鐘內,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申訴,並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同時繳交保證金新臺幣3000元整,申訴不成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
(二) |
不得當場質詢、辱罵裁判以維護競賽之進行,行為嚴重者取消該選手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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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公共意外責任險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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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愛的鐵人: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原素,請各位正視自己當日三項狀況量力而為, 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競賽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三佰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公共意外責任險是目前台灣競賽活動中主辦單位唯一可投保類別,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註:凡參加活動選手必需自行辦理保險。 |
十二、 |
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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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因主辦單位之活動設施或工作人員之責任疏失導致選手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保險公司予以理賠,但如果因選手個人因素而導致的自身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保險公司則不予理賠。此公共意外責任險與個人意外險不同(主辦單位有疏失之責任,且於活動場地及路線中,保險公司才予以理賠),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二) |
特別不保事項: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2.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氣喘等。3.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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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附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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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訂隨時公佈之,並以大會發佈訊息準。 ※本次大會相關訊息可至 臺東縣城鄉生活運動協會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www.turaa.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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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bao-ming.com/eb/www/activity_content.php?activitysn=577